留學生另類打工選擇:在校內打工
在加拿大,校內打工是留學生最直接且簡單獲得工作經驗與機會的方式。經歷了後 COVID 時代近兩年的勞動力市場重整及全球經濟活動的影響,許多在疫情期間在加拿大念書的留學生畢業後獲得了畢業工簽並留在當地。寬鬆的工簽政策吸引了更多人前來加拿大,這導致雇主在招聘新員工時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別是對加拿大境內工作經驗的要求。此外,隨著國際學生學費和生活費的節節攀升,即使家庭能夠支付學費和大部分生活費,許多留學生仍需打工以應付額外的開銷。在這些情況下,能夠在校內打工成為留學生在加拿大的一個理想起點。
接下來,我們針對僅持有學生簽證 (Study Permit) 的學生進行討論;根據2024年1月9日加拿大聯邦移民局 (IRCC) 的公告,持學生簽證者在加拿大境內工作的權利受2024年6月19日修訂版《移民與難民保護條例》(SOR /2002-227)第186條(f), (v), 和(w) 項的規範,第(f) 項規定該學生必須為全職學生,第(v) 項則規定其必須就讀於指定學習機構的全日制課程。符合這些條件的學生在校園內工作時數不受限制;此外,對於處於最後一學期且即將畢業的學生,即使其課程學分未達全日制標準,也可以無限制地在校工作。2024年1月9日的公告還特別規定了校外工作超時的特殊情況,例如課程需要或研究計畫相關的校外工作,包括在醫院、圖書館等地點的工作。
校內打工的定義是雇主為在讀學校的組織單位且工作地點位於校園內。從實際操作的角度來看,這類工作包括在學校各處室單位擔任助理,即所謂的 Work & Study,類似於台灣的工讀生。儘管受聘的單位有所不同,薪水仍由學校發放,且在某些情況下,員工可以享有部分教職工的福利,如使用學校設施、設備等;對於高年級或研究所學生,他們有機會擔任研究助理 (RA)、教學助理 (TA) 或兼職講師 (Sessional Instructor),這對於未來申請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大有幫助。
再者,就是工作地點在單一或是多個校區但是雇主不是學校而是學校簽約授權的外包廠商,最常見就是學校校園內的員生餐廳、清潔人員、保全人員、健身房/運動館、快餐店、校友會雇員等等,這裡要特別注意的一點,在絕大部分的學校都不允許非簽約授權外包廠商以外的其他營利事業單位的人在校園內進行商業行為,違反校規者,可能遭行政處分和驅逐離校等處分,所以絕對避免直接受聘於校外的營利事業單位而透過在工作合同上限定工作地點在再讀學校的校區所在地來規避移民法規對於留學生打工限制與規範。若受雇於非在讀學校授權外包廠商而在校園內工作者,除了面對違反校規的懲處,如果超過移民法規所規範的校外打工規範,更可能涉及非法受雇打工的可能甚至進而影響未來的續簽、換簽或申請永久居民身分。
此外,加拿大聯邦移民局於2024年1月9日公告中對於學生簽證持有者校外工作超時的處理方式作出了具體規範。若以研究助理 (RA) 或教學助理 (TA) 身分受聘於學校,且在校外工作或進行研究,則可在校區外無時數限制地工作,但前提是這些工作必須隸屬於學校或與學校有關的機構,如附設教學診所、附屬教學醫院或是委由學校經營的第三方醫療院所或第三方研究單位。若這些工作涉及必修課程,小編建議應諮詢指導教授或相關部門協助辦理建教合作 (Co-op) 或實習 (Practicum) 工作簽證,以避免影響畢業進度。
總結來說,在加拿大,校內打工不僅為留學生提供了寶貴的工作經驗,也幫助他們減輕經濟壓力。這些經驗不僅能提升學生的職場競爭力,還有助於他們更好地融入加拿大的社會和職場環境。校內打工是留學生在加拿大求學生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通往更好未來的起步點。
(以上內容僅適用於非以唸語言學校為由入境和非語言學校再讀的留學生同學,上述內容部分可能不是用於居住地和在讀學校所在地在魁北克省境內者,如果您為前述條件的同學但是想要打工,請務必先向所在讀之學校的國際學生事務辦公室、移民專科律師或持牌專業移民顧問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