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政令宣導 – 留學生簽證政策改革攻略

在最近的一次留學生簽證政策更新中,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針對學習許可證進行了重大調整,這些變更將對國際學生及其家庭成員產生深遠的影響。 首先,申請學習許可證的文件要求有所增加,學生現在需要提供更詳盡的財務證明及學校錄取資料, 這是為了確保申請人有充分的資金支持在加拿大的學業及生活,並且具備完成所選學程的學術能力。

此外,政策更新放寬了國際學生的兼職工作時數限制。 在學期間,原本於疫情期間以行政命令放寬每周校外打工時間到 20 小時以上的行政命命也自 2024-04-30 被撤銷, 於今年秋天,也就是九月份開始,對於符合新的條件要求的同學,有可以有更多的校外打工時數, 這一改變旨在幫助學生更好地負擔學費及生活費。 這一政策的調整不僅增加了學生的工作機會,也可能影響到持有配偶開放工作許可證(spousal open work permit)的家庭成員,他們的工作許可條件可能會根據學生的學習狀態有所調整。

對於畢業後想留在加拿大工作的國際學生,IRCC也更新了畢業後工作許可證(post-graduate work permit)的規定。 這些調整確保了政策的靈活性,使畢業生能夠更有效地過渡到加拿大的勞動市場中,並為尋求長期居留的畢業生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和機會。 這些變化預計將對加拿大的國際教育吸引力產生正面影響,增強其作為頂尖學習目的地的地位。

接下來我就以下項目進行檢視加拿大聯邦移民局最新的法規調整與行政命令對於未來新進留學生的衝擊:

  • 新申請總額制與額外條件要求
  • 學期中與學期之間打工時數限制
  • 在學期間與畢業後配偶工簽
  • 畢業工簽
1. 新申請總額制與額外條件要求

根據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在 2023 年 12 月 1 日、2024 年 1 月 22 日和 2024 年 4 月 29 日發布的新聞稿,揭示了幾項重要的簽證政策變更:

  • 總額制管理:對於專科與大學本科層級的留學生簽證,實施總額制管理,2024 年的年度目標為核發 36 萬件簽證。
  • 申請文件要求:每個學簽申請人必須提交學校的錄取信。 此外,根據案件審查官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關的佐證資料。
  • 省或地區的證明信(PAL):不論是就讀語言學校、預備課程還是正式課程,大部分學生都需要提供來自省或地區的證明信(Provincial Attestation Letter, PAL)。
  • 財力證明調整: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欲單身來加求學的申請人需提供能夠負擔第一年生活費的財力證明,金額從原先的 10,000 加幣調漲至 20,635 加幣。
  • 畢業後工簽政策:對於碩博士課程的學生,若課程期限八個月以上,即使表定的課程規劃時程未滿兩年,畢業後仍然可以申請並獲發三年期的開放型畢業工簽。
  • 配偶工簽: 僅碩博生以及特定學科領域同學的配偶能申請獲發開放型配偶工簽。

這些政策的變更將對計劃來加拿大學習的國際學生及其家庭成員產生重大影響,特別是在財力證明和簽證配額方面的調整,將對申請流程和準備工作帶來更高的要求。

2. 學期中與學期之間打工時數限制

您必續註冊為符合聯邦移民局標準(每學期 9 個學分以上)以及學校校規與就讀系所要求標準 (每個學期 9, 10, 12, 15 學分或更多) 的全職學生,另外得符合其他條件限制 (e.g. 不能是宣告的休學期間)

  • 學期中
    • 校內打工
      • 於校區範圍內,不限雇主
      • 在校擔任助教或助理且由學校單位出資付薪雇用於校外地點工作
    • 校外打工
      • 2024-09 月之後的開學日起,每周校外打工可達 24 小時
      • 替加拿大境外公司遠端工作且薪水是由境外公司發放者,沒有時數限制
      • 若受雇於加拿大註冊立案公司且薪水由加拿大發出者,即便您實際工作地點在國外 (包含加拿大的浮動國土),應遵守每周最高工時限制
    • 學期間 (寒假與暑假)
      • 沒有時數限制
      • 沒有地點限制
      • 沒有發薪單位的地點限制

如果您是即將畢業且幾乎確認可以畢業的同學,即便在最後一學期您不是全職學生,依然可以在學校無限量打工。 (只要你的肝不叫痛且教授/老闆不手軟也不心軟,特別是那些被確認保送直升碩班、博班和遭拐簽碩博連讀的同學們)

在此要額外留意,持學生簽證以及其直接衍生的實習工簽或是建教合作工簽所累積的每周超過 20 小時的工作資歷暫時無法納入 CEC (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的工作經驗計分, 其他 non-EE PNP, EE-Linked PNP, EE\FSW, EE\FST 等等項目則仍然適用。 另外,就學期間於加拿大為境外公司遠端工作者,其工作經驗亦無法納入 CEC 的計算。

3. 在學期間與畢業後配偶工簽
  • 在學期間
    • 符合以下資格的同學的合法配偶可獲得配偶工簽 (根據聯邦移民局於 2024-03-19 的新聞稿)
      • 一般學術行碩博士生
      • 特定生物醫學科學領大學本科以上
      • 應用科學與工程學大學本科
      • 教育學領域大學本科以上
    • 其他研文 (i.e. 學士後專科文憑) 同學的配偶不適用
  • 畢業後(根據聯邦移民局於 2023-07-14 以及 2024-03-28 發布與更新的新聞稿)
    • 高技能職業被認為是國家職業分類 (NOC)、培訓、教育、經驗和責任 (TEER) 類別 0、1、2 或 3 中的職業。 被視為TEER 0 或1。
4. 畢業工簽

根據聯邦移民於 2024-04-15 的正式公告,符合以下資格的同學得或發對應時效的畢業工簽:

  • 以學校官方表定的修習時成為準 (不論提早或延遲,不影響對應可獲發的有效時長)
  • 交換學生至境外院校但仍在原本加拿大境內學校獲得學分或其他證明
  • 於加拿大境內飛行學校畢業並獲得商用民航機飛行執照,或取得飛行教官資格並確認或聘為飛行教官
  • 於魁北克省居住求學並符合特定資格條件
  • 一般學術行研究所碩博文憑課程

要特別注意,於文憑課程休息期間少於 150 天的修學 (經報備核准) ;此外,在此要特別釐清,不是所有學校的畢業生都能獲的畢業工簽,大致規則如下:

  • 公立學校:
    • 只要確認校區有被覆蓋到
  • 私立學校:
    • 確認學校是否符 PGWP 的資格
    • 確認校區是否符 PGWP 的資格
    • 確認文憑項目是否被涵蓋 (大部分是正面正向表列只有那些文憑課程適用,少數知名私校為負面反向表列那些文憑課程被排除)

其他詳情請諮詢聯邦移民局官網有關於 Designated Learning Institutions (DLI) 的官網訊息: https://www.canada.ca/en/immigration-refugees-citizenship/services/study-canada/study-permit/prepare/designated-learning-institutions-list.html